《学前教育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依据及说明

考试以教学大纲和梁志嵤的《学前教育学》(2003年版)为参考。考试的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的理解,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本学科理论解决幼教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求学生对本教学大纲中涉及的概念、观点和原理能清楚地理解和识记,能深入理解和运用重要的理论、原理分析学前教育现象和教育教学案例。

二、评价目标

(一)基础知识和和基本原理

能识记学前教育学各部分内容的基本概念;了解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史;理解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理解幼儿园的双重任务;掌握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科学的教师观、儿童观、环境观;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游戏、日常生活)的理论和实践指导要求;理解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了解幼儿园与家长及社区的关系。

(二)基本技能    

能初步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分析和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能运用观察的方法在教学、游戏、日常生活等各种情境中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状况;掌握与幼儿、家长沟通的技能;能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设置相关活动的环境;具备幼儿园教学、游戏、生活、娱乐、节日等活动的设计和组织的能力,初步掌握幼儿园教育评价的方法。    
  (三)应用能力   

能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幼儿发展的特点制订班级各类教育计划和工作计划;能够根据幼儿园教育与教学的目标和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教学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和教学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学前教育理论,正确认识和分析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能够运用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幼儿发展、幼儿园工作、幼儿教师自身的各项工作做出恰当的评价。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内容

1、识记概念:

学前教育学、教育、学前教育、恩物、教育双轨化、儿童优先原则、儿童观、最近发展区、幼儿园教育目标、幼儿园教育的原则、幼儿园双重任务、幼儿园教学活动、素质、幼儿园环境、幼儿游戏、幼儿园日常生活活动、幼小衔接工作、幼儿园教育评价、社区教育。  

2理解理论:

了解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的简史了解学前教育思想家及其教育思想;我国幼儿园教育目标的内涵和制定的依据及教育目标的层级结构;各年龄阶段幼儿的心理特征与教育要领;幼儿园教育任务和原则;幼儿园体育、智育、德育、美育的目标、内容与实施;科学的幼儿发展观,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幼儿园环境的创设原则;幼儿园教学的特点;幼儿园教学原则、手段和方法;幼儿游戏的特点和幼儿园游戏的种类,幼儿园各类游戏活动的组织方法;幼儿园日常生活的组织和要求、幼小衔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基本内容、评价方法与步骤,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观、幼儿园与家长工作、社区工作的关系。

3、基本技能:

幼儿园教学活动的设计、组织与指导;幼儿园各类游戏的指导策略;幼儿一日活动计划、幼儿园各领域教育活动计划的制定;根据教育活动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创设能促进幼儿发展的环境;幼儿园日常生活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掌握观察的技能、与幼儿、家长沟通的技能;幼儿园各类活动(游戏活动、各领域教育活动、庆祝活动等)的设计与组织;根据幼儿发展的水平合理设计和组织幼儿的入学准备活动。

4、综合应用:

    能将幼儿园教育目标层层分解为班级逐年具体的教育活动目标;能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幼儿发展的特点制订班级各类教育计划和课程计划;能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和教学原则、幼儿全面发展的观点分析评价幼儿园教育工作;能选择恰当的教学活动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和教学方法,设计和组织符合幼儿发展特点的教学活动;根据幼儿兴趣提供幼儿自选游戏和自由自发游戏的材料和环境。

试题要有较大的覆盖面,范围不能超出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侧重于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查形式、学分制与分数解释

 考试采用平时考试与期末考试相结合。平时主要考察学生的应用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期末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以百分制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70%。学分为3分。

   五、考试时间
                 卷考试试卷的题量以中等学习程度的学生在60分钟左右完成为度,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六、试卷结构

(一)题型比例

1、试题要有合理的题型结构,每份试卷中客观题(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等)和主观题(分析题、论述题、实际运用题)的比例控制在64左右,题型一般至少有5种类型。

2、填空题10%,名词解释20%左右,简答题30%左右,论述题20%左右,实践操作题20%左右。

(二)内容比例

基础知识、基础理论60%,基本技能和综合应用40%试题要有适度的灵活性、综合性。

(三)考试难度

试题要有适当的难度和区分度,较易、中等、较难的题目比例一般为3:4:3

    较易的30%,中等难度40%,较难30%

   七、综合评定

采用综合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73的比例综合评定(总评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期末成绩=卷面理论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单元测验、出勤、课内外作业、课堂学习态度×20%+实践(模拟实验教学、小调查、见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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