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及教职员工行为,加强对廉政风险业务和风险岗位的监督,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学院于近日颁发了鲁英才院字﹝2013﹞7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业务监察的规定》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我院涉及人财物权的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岗位的范围和内容,提出了教职员工九不准,明确了违反该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学院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及教职员工行为,加强对廉政风险业务和风险岗位的监督,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学院于近日颁发了鲁英才院字﹝2013﹞7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业务监察的规定》的通知,该文件明确了我院涉及人财物权的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岗位的范围和内容,提出了教职员工九不准,明确了违反该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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