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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咨询

山东省创业扶持政策-税收政策

      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税收政策,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 (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 (个别行业除外)、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 (商业零售企业除外)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减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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